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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发官方网站|秋元彩香|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25年9月1日

2025-09-19 04:20:09| k8凯发(中国)天生赢家·一触即发医疗

  (1989年2月21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次修订根据2013年6月29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十二部法律的决定》修正2025年4月30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次修订)

  第一条为了预防ღღღ、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ღღღ,保障公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ღღღ,防范和化解公共卫生风险ღღღ,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ღღღ,根据宪法ღღღ,制定本法ღღღ。

  第二条传染病防治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ღღღ,坚持人民至上ღღღ、生命至上ღღღ,坚持预防为主ღღღ、防治结合的方针ღღღ,坚持依法防控ღღღ、科学防控的原则ღღღ。

  第三条本法所称传染病ღღღ,分为甲类传染病ღღღ、乙类传染病ღღღ、丙类传染病ღღღ,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等其他传染病k8凯发天生赢家ღღღ,ღღღ。

  甲类传染病ღღღ,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危害特别严重ღღღ,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ღღღ,需要特别严格管理ღღღ、控制疫情蔓延的传染病ღღღ,包括鼠疫ღღღ、霍乱ღღღ。

  乙类传染病ღღღ,是指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危害严重ღღღ,可能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ღღღ,需要严格管理ღღღ、降低发病率ღღღ、减少危害的传染病ღღღ,包括新型冠状病毒感染ღღღ、传染性非典型肺炎ღღღ、艾滋病ღღღ、病毒性肝炎ღღღ、脊髓灰质炎ღღღ、人感染新亚型流感ღღღ、麻疹ღღღ、流行性出血热ღღღ、狂犬病ღღღ、流行性乙型脑炎ღღღ、登革热ღღღ、猴痘ღღღ、炭疽ღღღ、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ღღღ、肺结核ღღღ、伤寒和副伤寒ღღღ、流行性脑脊髓膜炎ღღღ、百日咳ღღღ、白喉ღღღ、新生儿破伤风ღღღ、猩红热ღღღ、布鲁氏菌病ღღღ、淋病ღღღ、梅毒ღღღ、钩端螺旋体病ღღღ、血吸虫病ღღღ、疟疾ღღღ。

  丙类传染病ღღღ,是指常见多发ღღღ,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危害ღღღ,可能造成一定程度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ღღღ,需要关注流行趋势ღღღ、控制暴发和流行的传染病ღღღ,包括流行性感冒ღღღ、流行性腮腺炎ღღღ、风疹ღღღ、急性出血性结膜炎ღღღ、麻风病ღღღ、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ღღღ、黑热病ღღღ、包虫病ღღღ、丝虫病ღღღ、手足口病ღღღ,除霍乱ღღღ、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ღღღ、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ღღღ。

  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根据传染病暴发ღღღ、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ღღღ,及时提出调整各类传染病目录的建议ღღღ。调整甲类传染病目录ღღღ,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ღღღ;调整乙类ღღღ、丙类传染病目录ღღღ,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ღღღ、公布ღღღ。

  第四条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ღღღ、控制措施的ღღღ,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及时提出建议ღღღ,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ღღღ。

  对乙类传染病中的传染性非典型肺炎ღღღ、炭疽中的肺炭疽ღღღ,采取本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ღღღ、控制措施ღღღ。其他乙类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ღღღ、控制措施的ღღღ,依照前款规定的程序批准ღღღ、公布ღღღ。

  需要解除依照本条规定采取的甲类传染病预防ღღღ、控制措施的ღღღ,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及时提出建议ღღღ,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ღღღ。

  第五条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常见多发的其他传染病ღღღ,可以根据情况决定按照乙类或者丙类传染病管理并予以公布ღღღ,报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备案ღღღ。

  第六条国家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体制机制ღღღ,明确属地ღღღ、部门ღღღ、单位和个人责任ღღღ,实行联防联控ღღღ、群防群控ღღ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传染病防治的疾病预防控制ღღღ、医疗救治ღღღ、应急处置ღღღ、物资保障和监督管理体系ღღღ,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ღღღ。

  第八条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协调全国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ღღღ,负责全国传染病医疗救治的组织指导工作ღღღ。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负责全国传染病预防ღღღ、控制的组织指导工作ღღღ,负责全国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ღღღ。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有关工作ღღ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传染病疫情应对工作ღღღ,负责本行政区域传染病医疗救治的组织指导工作ღღ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传染病预防ღღღ、控制的组织指导工作ღღღ,负责本行政区域传染病疫情应对相关工作ღღ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有关工作ღღღ。

  中国人民解放军ღღ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ღღღ,依照本法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办理ღღღ,由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卫生工作的部门实施监督管理ღღღ。

  第九条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重大传染病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开展疫情会商研判ღღღ,组织协调ღღღ、督促推进疫情防控工作ღღღ。

  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ღღღ,构成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ღღღ,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法律ღღღ、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应急指挥机构ღღღ、启动应急响应ღღღ。

  国家ღღღ、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成立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ღღღ,为传染病防治提供咨询ღღღ、评估ღღღ、论证等专业技术支持ღღღ。

  第十二条国家支持和鼓励开展传染病防治的科学研究ღღღ,组织开展传染病防治和公共卫生研究工作以及多学科联合攻关ღღღ,提高传染病防治的科学技术水平ღღღ。

  传染病防治中开展个人信息收集ღღღ、存储ღღღ、使用ღღღ、加工ღღღ、传输凯发官方网站ღღღ、提供ღღღ、公开ღღღ、删除等个人信息处理活动ღღღ,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ღღღ、《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法律ღღღ、行政法规的规定ღღღ,采取措施确保个人信息安全ღღღ,保护个人隐私ღღღ,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ღღღ;相关信息不得用于传染病防治以外的目的ღღღ。

  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应当支持传染病防治工作ღღღ,接受和配合为预防ღღღ、控制ღღღ、消除传染病危害依法采取的调查ღღღ、采集样本ღღღ、检验检测ღღღ、隔离治疗ღღღ、医学观察等措施ღღღ,根据传染病预防ღღღ、控制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ღღღ。

  国家支持和鼓励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工作ღღღ。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完善有关制度ღღღ,提供便利措施ღღღ,引导单位和个人参与传染病防治的宣传教育ღღღ、疫情报告ღღღ、志愿服务和捐赠等活动ღღღ。

  第十五条疾病预防控制部门ღღღ、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开展群防群控工作ღღღ,指导居民委员会ღღღ、村民委员会协助做好城乡社区的传染病预防ღღღ、控制工作ღღღ。

  居民委员会ღღღ、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ღღღ、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做好城乡社区传染病预防ღღღ、控制的宣传教育ღღღ、健康提示以及疫情防控工作ღღღ,组织城乡居民参与城乡社区的传染病预防ღღღ、控制活动ღღ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ღღღ、街道办事处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为居民委员会ღღღ、村民委员会开展传染病预防ღღღ、控制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ღღღ。

  第十七条采取传染病预防ღღღ、控制措施ღღღ,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ღღღ,与传染病暴发ღღღ、流行和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ღღღ、范围等相适应ღღღ;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ღღღ,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保护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ღღღ,且对他人权益损害和生产生活影响较小的措施ღღღ,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ღღღ。

  单位和个人认为有关地方人民政府ღღღ、卫生健康主管部门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ღღღ,以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ღღღ、医疗机构等实施的相关行政行为或者传染病预防ღღღ、控制措施ღღღ,侵犯其合法权益的ღღღ,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ღღღ、提起诉讼ღღღ。

  第十八条国家开展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工作ღღღ,加强传染病防治法治宣传ღღღ,提高公众传染病防治健康素养和法治意识ღღღ。

  第二十条对在传染病防治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ღღ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ღღღ、奖励ღღღ。

  第二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ღღღ,完善公共卫生设施ღღღ,改善人居环境状况ღღღ,加强社会健康管理ღღღ,提升全民健康水平ღღღ。

  第二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城乡公共卫生设施ღღღ,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ღღღ,对污水ღღღ、污物ღღღ、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置ღღღ。城市应当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标准修建公共厕所ღღღ、垃圾和粪便无害化处置场以及排水和污水处理系统等公共卫生设施ღღღ。农村应当逐步改造厕所ღღღ,建立必要的卫生管理制度ღღ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医疗废物收集处置能力建设ღღღ。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应当确定医疗废物协同应急处置设施ღღღ,提高重大传染病疫情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ღღღ。

  第二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ღღღ、水利ღღღ、林业草原等部门依据职责指导ღღღ、组织控制和消除农田ღღღ、湖区ღღღ、河流ღღღ、牧场ღღღ、林区ღღღ、草原地区的鼠害与血吸虫危害凯发就来凯发天生赢家一触即发ღღღ,ღღღ,以及其他传播传染病的动物和病媒生物的危害ღღღ。

  交通运输ღღღ、铁路ღღღ、民用航空等部门依据职责指导ღღღ、监督交通运输经营单位以及车站ღღღ、港口ღღღ、机场等相关场所的运营单位消除鼠害和蚊ღღღ、蝇等病媒生物的危害ღღღ。

  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制定国家免疫规划ღღღ。省级人民政府在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时ღღღ,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疾病预防ღღღ、控制需要ღღღ,增加免疫规划疫苗种类ღღღ,加强重点地区ღღღ、重点人群的预防接种ღღღ,报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备案并公布ღღღ。

  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ღღღ。医疗机构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儿童的监护人ღღღ、所在学校和托育机构应当相互配合ღღღ,保证儿童及时接种免疫规划疫苗ღღღ。

  出现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者其他严重威胁公众健康的紧急事件ღღღ,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的规定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紧急使用疫苗ღღღ。

  (八)指导医疗机构和学校ღღღ、托育机构ღღღ、养老机构ღღღ、康复机构ღღღ、福利机构ღღღ、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ღღღ、救助管理机构ღღღ、体育场馆ღღღ、监管场所ღღღ、车站ღღღ、港口ღღღ、机场等重点场所开展传染病预防ღღღ、控制工作ღღღ;

  国家ღღღ、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负责对传染病发生ღღღ、流行以及分布进行监测ღღღ,对重点传染病流行趋势进行预测ღღღ,提出预防ღღღ、控制对策ღღღ,参与并指导对暴发的传染病疫情进行调查处理ღღღ,开展传染病病原学鉴定ღღღ,建立检验检测质量控制体系ღღღ,开展基础性研究ღღღ、应用性研究ღღღ、卫生评价以及标准规范制定ღღღ。

  设区的市级ღღღ、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负责传染病预防控制规划ღღღ、预防控制技术方案的落实ღღღ,组织实施免疫ღღღ、消毒ღღღ,指导病媒生物危害控制ღღღ,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ღღღ,负责本地区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ღღღ、报告ღღღ,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常见病原微生物检测ღღღ,开展应用性研究和卫生评价ღღღ。

  第二十六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当有专门的科室并指定专门的人员ღღღ,承担本机构的传染病预防ღღღ、控制和传染病疫情报告以及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ღღღ。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有专门的科室或者指定人员负责传染病预防ღღღ、控制管理工作ღღღ,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ღღღ,承担本机构的传染病预防ღღღ、控制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健康教育ღღღ、预防接种ღღღ、传染病疫情报告ღღღ、传染病患者健康监测以及城乡社区传染病疫情防控指导等工作ღღღ。

  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ღღღ、建筑设计和服务流程应当符合预防医疗机构感染的要求ღღღ,降低传染病在医疗机构内传播的风险ღღღ。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管理制度ღღღ、操作规范ღღღ,加强与医疗机构感染有关的危险因素监测ღღღ、安全防护ღღღ、消毒ღღღ、隔离和医疗废物ღღღ、医疗污水处置工作ღღღ,防止传染病在医疗机构内的传播ღღღ。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对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灭菌ღღღ;对按照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ღღღ,应当在使用后予以销毁ღღღ。

  第二十八条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拟订国家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ღღღ,由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批准ღღღ、公布ღღ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重点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ღღღ,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并予以公布ღღღ。鼓励毗邻ღღღ、相近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应对区域性传染病的联合预防控制应急预案ღღღ。

  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ღღღ、法规的规定ღღღ,针对传染病暴发ღღღ、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ღღღ,具体规定传染病预防ღღღ、控制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和职责ღღღ,传染病预防ღღღ、监测ღღღ、疫情报告和通报ღღღ、疫情风险评估ღღღ、预警ღღღ、应急工作方案ღღღ、人员调集以及物资和技术储备与调用等内容ღღღ。

  第二十九条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ღღღ、托育机构ღღღ、养老机构ღღღ、康复机构ღღღ、福利机构ღღღ、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ღღღ、救助管理机构ღღღ、体育场馆ღღღ、监管场所ღღღ、车站ღღღ、港口ღღღ、机场等重点场所ღღღ,应当制定本单位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ღღღ。

  第三十条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应当增强科学性ღღღ、针对性和可操作性ღღღ,并根据实际需要和形势变化及时修订ღღ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应当根据有关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开展演练ღღღ。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校ღღღ、托育机构ღღღ、养老机构ღღღ、康复机构ღღღ、福利机构ღღღ、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ღღღ、救助管理机构ღღღ、体育场馆秋元彩香ღღღ、监管场所ღღღ、车站ღღღ、港口ღღღ、机场等重点场所应当根据本单位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开展演练ღღღ。

  第三十一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ღღღ、医疗机构的实验室和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单位ღღღ,应当遵守有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法律感染控制ღღღ。ღღღ、行政法规规定ღღღ,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ღღღ,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ღღღ,对传染病病原体和样本按照规定的措施实行严格管理ღღღ,严防传染病病原体的实验室感染和扩散ღღღ。

  第三十二条采供血机构ღღღ、生物制品生产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ღღღ,保证血液ღღღ、血液制品的质量和安全ღღღ。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ღღღ、医疗机构使用血液和血液制品ღღღ,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ღღღ,防止因输入血液ღღღ、使用血液制品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的发生ღღღ。

  第三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艾滋病的防治工作ღღღ,采取预防ღღღ、控制措施ღღღ,防止艾滋病的传播ღღ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ღღღ。

  第三十四条国家建立健全人畜共患传染病防治的协作机制ღღღ,统筹规划ღღღ、协同推进预防ღღღ、控制工作ღღღ,做好重点人群健康教育ღღღ、传染病监测ღღღ、疫情调查处置和信息通报等工作ღღ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农村ღღღ、林业草原ღღღ、卫生健康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等部门依据职责负责与人畜共患传染病有关的动物传染病的防治管理工作ღღღ,重点加强鼠疫ღღღ、狂犬病ღღღ、人感染新亚型流感ღღღ、布鲁氏菌病ღღღ、炭疽ღღღ、血吸虫病ღღღ、包虫病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治工作ღღღ。

  对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的采集ღღღ、保藏ღღღ、提供ღღღ、携带凯发旗舰网站ღღღ、运输ღღღ、使用实行分类管理ღღღ,建立健全严格的管理制度ღღღ。从事相关活动应当遵守有关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的法律ღღღ、行政法规规定ღღღ;依法需要经过批准或者进行备案的ღღღ,应当取得批准或者进行备案ღღღ。

  第三十六条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水ღღღ、物品和场所ღღღ,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ღღღ,进行科学严格消毒处理ღღღ;拒绝消毒处理的ღღღ,由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组织进行强制消毒处理ღღღ。

  第三十七条在国家确认的自然疫源地计划兴建水利ღღღ、交通ღღღ、旅游K8凯发ღღღ,ღღღ、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的ღღღ,应当事先由省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施工环境进行卫生调查ღღღ。建设单位应当根据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ღღღ,采取必要的传染病预防ღღღ、控制措施ღღღ。施工期间ღღღ,建设单位应当设专人负责工地上的卫生防疫工作ღღღ。施工期间和工程竣工后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对可能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ღღღ。

  第三十八条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ღღღ、饮用水供水单位供应的饮用水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ღღღ,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ღღღ。

  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的生产企业ღღღ,应当经省级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批准ღღღ,取得卫生许可ღღღ。利用新材料ღღღ、新工艺技术和新杀菌原理生产的消毒剂和消毒器械ღღღ,应当经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批准ღღღ,取得卫生许可ღღღ;其他消毒剂ღღღ、消毒器械以及抗(抑)菌剂ღღღ,应当报省级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备案ღღღ。

  饮用水供水单位应当经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批准ღღღ,取得卫生许可ღღღ。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批准ღღღ,取得卫生许可ღღღ。

  第三十九条传染病患者ღღღ、病原携带者和疑似患者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ღღღ,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ღღღ,不得从事法律ღღღ、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ღღღ。

  第四十条学校ღღღ、托育机构ღღღ、养老机构ღღღ、康复机构ღღღ、福利机构ღღღ、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ღღღ、救助管理机构ღღღ、体育场馆ღღღ、监管场所ღღღ、车站ღღღ、港口ღღღ、机场等重点场所应当落实主体责任ღღღ,加强传染病预防ღღღ、控制能力建设ღღღ,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指导下开展传染病预防ღღღ、控制工作ღღღ。

  第四十一条国家加强传染病监测预警工作ღღღ,建设多点触发ღღღ、反应快速ღღღ、权威高效的传染病监测预警体系ღღღ。

  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ღღღ。省级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会同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ღღღ,根据国家传染病监测规划和方案ღღღ,制定本行政区域传染病监测计划和工作方案ღღღ,报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审核后实施ღღღ。

  国家加强传染病监测ღღღ,依托传染病监测系统实行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网络直报ღღღ,建立重点传染病以及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监测哨点ღღღ,拓展传染病症状监测范围ღღღ,收集传染病症候群ღღღ、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信息ღღღ,建立传染病病原学监测网络ღღღ,多途径ღღღ、多渠道开展多病原监测ღღღ,建立智慧化多点触发机制ღღღ,增强监测的敏感性和准确性ღღღ,提高实时分析ღღღ、集中研判能力ღღღ,及时发现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ღღღ。

  第四十三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传染病的发生ღღღ、流行以及影响其发生ღღღ、流行的因素进行监测ღღღ,及时掌握重点传染病流行强度ღღღ、危害程度以及病原体变异情况ღღღ。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加强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监测ღღღ,提高快速发现和及时甄别能力ღღღ;对新发传染病ღღღ、境内已消除的传染病以及境外发生ღღღ、境内尚未发生的传染病进行监测ღღღ。

  第四十四条国家建立跨部门ღღღ、跨地域的传染病监测信息共享机制ღღღ,加强卫生健康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ღღღ、生态环境ღღღ、农业农村ღღღ、海关ღღღ、市场监督管理ღღღ、移民管理ღღღ、林业草原等部门的联动监测和信息共享ღღღ。

  国家建立临床医疗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的互通共享制度ღღღ,加强医防协同ღღღ,推动医疗机构等的信息系统与传染病监测系统互联互通ღღღ,建立健全传染病诊断ღღღ、病原体检测数据等的自动获取机制ღღღ,规范信息共享流程ღღღ,确保个人信息安全ღღღ。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ღღღ、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甲类传染病患者ღღღ、病原携带者ღღღ、疑似患者或者新发传染病ღღღ、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ღღღ,以及其他传染病暴发ღღღ、流行时ღღღ,应当于两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ღღღ;发现乙类传染病患者ღღღ、疑似患者或者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规定需要报告的乙类传染病病原携带者时ღღღ,应当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ღღღ;发现丙类传染病患者时ღღღ,应当于二十四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ღღღ。

  中国人民解放军ღღ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医疗机构向社会公众提供医疗服务的凯发官方网站ღღღ,应当依照前款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ღღღ。

  第四十六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ღღღ、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制度ღღღ,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相关信息报告的培训ღღღ、日常管理和质量控制ღღღ,定期对本机构报告的传染病疫情和相关信息以及报告质量进行分析ღღღ、汇总和通报ღღღ。

  第四十七条学校ღღღ、托育机构ღღღ、养老机构ღღღ、康复机构ღღღ、福利机构ღღღ、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ღღღ、救助管理机构天生赢家一触即发ღღღ,ღღღ、体育场馆ღღღ、监管场所ღღღ、车站ღღღ、港口ღღღ、机场等重点场所发现传染病患者ღღღ、疑似患者时ღღღ,应当按照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规定ღღღ,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有关信息ღღღ。

  检验检测机构等应当按照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规定ღღღ,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与传染病防治有关的信息ღღღ。

  第四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传染病患者ღღღ、疑似患者时ღღღ,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ღღღ、医疗机构或者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ღღღ。

  第四十九条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设立或者指定专门的部门ღღღ、人员负责传染病疫情信息管理工作ღღღ,主动收集ღღღ、分析ღღღ、调查ღღღ、核实传染病疫情信息ღღღ。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甲类传染病ღღღ、新发传染病ღღღ、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报告或者发现传染病暴发ღღღ、流行时ღღღ,应当于两小时内完成传染病疫情信息核实以及向同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的工作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同级人民政府ღღღ,同时报告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部门ღღღ。

  依照本法规定负有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的人民政府有关部门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ღღღ、医疗机构ღღღ、采供血机构及其工作人员ღღღ,不得隐瞒ღღღ、谎报ღღღ、缓报ღღღ、漏报传染病疫情ღღღ。

  第五十一条对及时发现并报告新发传染病ღღღ、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的单位和个人ღღ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奖励ღღღ。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及时分析传染病和健康危害因素相关信息ღღღ,评估发生传染病疫情的风险ღღღ、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疫情发展态势ღღღ。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传染病监测信息和传染病疫情风险评估结果ღღღ,向社会发布健康风险提示ღღღ;发现可能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ღღღ,经评估认为需要发布预警的ღღღ,向同级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提出发布预警的建议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收到建议后应当及时组织专家进行分析研判ღღღ,需要发布预警的ღღღ,由卫生健康主管部门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报告ღღ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法律ღღღ、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ღღღ,决定向社会发布预警ღღღ。

  第五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应当及时向本行政区域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通报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ღღღ、预警的相关信息ღღღ。接到通报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应当及时报告本机构的主要负责人ღღღ,并告知本机构的有关人员ღღღ。

  第五十五条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应当及时向省级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卫生工作的部门通报全国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ღღღ、预警的相关信息ღღღ。中央军事委员会负责卫生工作的部门发现传染病疫情时ღღღ,应当向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通报ღღღ。

  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ღღღ,应当及时相互通报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以及监测ღღღ、预警的相关信息ღღღ。

  第五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与同级人民政府教育ღღღ、公安ღღღ、民政ღღღ、司法行政ღღღ、生态环境ღღღ、农业农村ღღღ、市场监督管理ღღღ、林业草原ღღღ、中医药等部门建立传染病疫情通报机制ღღღ,及时共享传染病疫情信息ღღღ。

  传染病暴发ღღღ、流行时ღღღ,国务院卫生健康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ღღღ、外交ღღღ、工业和信息化ღღღ、公安ღღღ、交通运输ღღღ、铁路ღღღ、民用航空ღღღ、海关ღღღ、移民管理等部门以及中国人民解放军ღღღ、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有关单位和部门等建立工作机制ღღღ,及时共享传染病疫情信息ღღღ。

  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全国传染病疫情信息ღღ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的传染病疫情信息ღღღ。

  传染病暴发ღღღ、流行时ღღ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应当及时ღღღ、准确地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传染病名称ღღღ、流行传播范围以及确诊病例ღღღ、疑似病例ღღღ、死亡病例数量等传染病疫情信息ღღღ。传染病跨省级行政区域暴发ღღღ、流行时ღღღ,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应当及时ღღღ、准确地向社会公布上述信息ღღ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发现虚假或者不完整传染病疫情信息的ღღღ,应当及时发布准确的信息予以澄清ღღღ。

  第五十八条医疗机构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ღღღ,应当立即采取下列措施ღღღ,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ღღღ:

  (三)对甲类传染病患者ღღღ、病原携带者ღღღ、疑似患者的密切接触者ღღღ,予以医学观察秋元彩香ღღღ,并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ღღღ。

  医疗机构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对甲类传染病患者ღღღ、病原携带者凯发官方网站ღღღ、疑似患者以及上述人员的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治疗ღღღ、医学观察措施ღღღ,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医学检查结果科学合理确定具体人员范围和期限ღღღ,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ღღღ。采取隔离治疗ღღღ、医学观察措施ღღღ,不得超出规定的范围和期限ღღღ。

  医疗机构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当向甲类传染病患者ღღღ、病原携带者ღღღ、疑似患者以及上述人员的密切接触者书面告知诊断或者判定结果和依法应当采取的措施ღღღ。

  甲类传染病患者ღღღ、病原携带者ღღღ、疑似患者以及上述人员的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接受和配合医学检查ღღღ、隔离治疗ღღღ、医学观察等措施ღღღ。

  拒绝隔离治疗ღღღ、医学观察或者隔离治疗ღღღ、医学观察的期限未满擅自脱离的ღღღ,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ღღღ、医学观察措施ღღღ。

  第五十九条医疗机构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接到其他单位和个人报告甲类传染病的ღღღ,有关甲类传染病患者ღღღ、疑似患者的移交按照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规定执行ღღ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对肺结核患者进行治疗ღღღ;对具有传染性的肺结核患者进行耐药检查和规范隔离治疗ღღღ,对其密切接触者进行筛查ღღ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肺结核患者进行健康管理ღღ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拟订ღღღ,报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审核ღღღ、发布ღღღ。

  第六十一条医疗机构对本机构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ღღღ、物品以及医疗废物ღღღ、医疗污水ღღ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ღღღ、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消毒和无害化处置ღღღ。

  (一)对传染病疫情进行流行病学调查秋元彩香ღღღ,根据调查情况提出对受影响的相关区域的防控建议ღღღ,对被污染的场所进行卫生处理ღღღ,判定密切接触者ღღღ,指导做好对密切接触者的管理ღღღ,并向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提出传染病疫情防控方案ღღღ;

  (二)传染病暴发ღღღ、流行时ღღღ,对受影响的相关区域进行卫生处理ღღღ,向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提出传染病疫情防控方案ღღღ,并按照传染病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采取措施ღღღ;

  (三)指导下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ღღღ、医疗机构实施传染病预防ღღღ、控制措施ღღღ,组织ღღღ、指导有关单位对传染病疫情的处理ღღღ。

  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接受和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ღღღ,如实提供信息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ღღღ,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的ღღღ,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ღღღ。

  发生传染病疫情时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指派的其他与传染病有关的专业技术机构秋元彩香ღღღ,可以进入受影响的相关区域进行调查ღღღ、采集样本K8凯发一触即发ღღღ!ღღღ、技术分析和检验检测ღღღ。被调查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信息ღღღ;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隐瞒信息ღღღ、阻碍调查ღღღ。

  第六十三条传染病暴发ღღღ、流行时ღღ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ღღღ,按照传染病预防控制应急预案进行防治ღღღ,控制传染源ღღღ,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ღღღ;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ღღღ,经评估必要时ღღღ,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ღღღ: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采取前款规定的紧急措施ღღღ,应当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ღღღ。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认为采取的紧急措施不适当的ღღღ,应当立即调整或者撤销ღღღ。

  第六十四条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ღღღ,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ღღღ,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ღღღ。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实施的隔离措施不适当的ღღღ,应当立即调整或者撤销ღღღ。

  被实施隔离措施的人员应当予以配合ღღღ;拒绝执行隔离措施的ღღღ,由公安机关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措施ღღღ。

  第六十五条发生新发传染病ღღღ、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ღღ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经评估认为确有必要的ღღღ,可以预先采取本法规定的甲类传染病预防ღღღ、控制措施ღღღ,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ღღღ。接到报告的上级人民政府认为预先采取的预防ღღღ、控制措施不适当的ღღღ,应当立即调整或者撤销ღღღ。

  第六十六条因甲类ღღღ、乙类传染病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时ღღ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ღღღ,可以对进入或者离开本行政区域受影响的相关区域的人员ღღღ、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ღღღ。

  因甲类传染病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时ღღღ,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受影响的相关区域实施封锁ღღღ;封锁大ღღღ、中城市或者跨省级行政区域的受影响的相关区域ღღღ,以及因封锁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ღღღ,由国务院决定ღღღ。

  第六十七条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至第六十六条规定采取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时ღღღ,决定采取措施的机关应当向社会发布公告ღღღ,明确措施的具体内容ღღღ、实施范围和实施期限ღღღ,并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ღღღ。相关疫情防控措施的解除ღღღ,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ღღღ。

  采取前款规定的措施期间ღღღ,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食品ღღღ、饮用水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ღღღ,提供基本医疗服务ღღღ,维护社会稳定ღღღ;对未成年人ღღღ、老年人ღღღ、残疾人ღღღ、孕产期和哺乳期的妇女以及需要及时救治的伤病人员等群体给予特殊照顾和安排ღღღ,并确保相关人员获得医疗救治ღღღ。当地人民政府应当公布求助电话等ღღღ,畅通求助途径ღღღ,及时向有需求的人员提供帮助ღღღ。

  因采取本法第五十八条ღღღ、第六十三条至第六十六条规定的措施导致劳动者不能工作的ღღღ,用人单位应当保留其工作ღღღ,按照规定支付其在此期间的工资ღღღ、发放生活费ღღღ。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有关帮扶政策ღღღ。

  第六十八条发生甲类传染病时ღღღ,为了防止该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及其乘运的人员ღღღ、物资传播ღღღ,省级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实施交通卫生检疫ღღ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制定ღღღ。

  第六十九条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时ღღღ,根据传染病疫情防控的需要ღღღ,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有权在全国或者跨省级行政区域范围内ღღ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有权在本行政区域内ღღღ,紧急调集人员或者调用储备物资ღღღ,临时征用房屋ღღღ、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ღღღ、设备ღღღ、场地和其他物资ღღღ,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技术支持ღღღ。

  紧急调集人员的ღღღ,应当按照规定给予合理报酬ღღღ。临时征用房屋ღღღ、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ღღღ、设备ღღღ、场地和其他物资ღღღ,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技术支持的ღღღ,应当依法给予公平ღღღ、合理的补偿ღღღ;能返还的ღღღ,应当及时返还ღღღ。

  第七十条医疗机构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ღღღ、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传染病检验检测技术规范和标准开展检验检测活动ღღღ,加强检验检测质量控制ღღღ。

  第七十一条患甲类传染病ღღღ、炭疽死亡的ღღღ,应当将其尸体立即进行卫生处理ღღღ,就近火化ღღღ;患其他传染病死亡的ღღღ,必要时应当将其尸体进行卫生处理后火化或者按照规定深埋ღღღ。对尸体进行火化或者深埋应当及时告知死者家属ღღღ。

  为了查找传染病病因ღღღ,医疗机构在必要时可以按照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的规定ღღღ,对传染病患者尸体或者疑似传染病患者尸体进行解剖查验ღღღ,并应当及时告知死者家属ღღღ。对尸体进行解剖查验应当在符合生物安全条件的场所进行ღღღ。

  第七十二条本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受影响的相关区域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ღღღ,经消毒可以使用的ღღღ,应当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ღღღ,进行消毒处理后ღღღ,方可使用ღღღ、出售和运输ღღღ。

  第七十三条传染病暴发ღღღ、流行时ღღღ,有关生产ღღღ、供应单位应当及时生产ღღღ、供应传染病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ღღღ、医疗器械和其他应急物资ღღღ。交通运输ღღღ、邮政ღღღ、快递经营单位应当优先运送参与传染病疫情防控的人员以及传染病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ღღღ、医疗器械和其他应急物资ღღ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做好组织协调工作ღღღ。

  第七十四条单位和个人认为采取本法第五十八条ღღღ、第六十三条至第六十六条规定的传染病疫情防控措施侵犯其合法权益的ღღღ,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提出申诉ღღღ,申诉期间相关措施不停止执行ღღ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畅通申诉渠道ღღღ,完善处理程序ღღღ,确保有关申诉及时处理ღღღ。

  第七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和完善常态与应急相结合的传染病医疗救治服务网络建设ღღღ,指定具备传染病救治条件和能力的医疗机构承担传染病救治任务ღღღ,根据传染病救治需要设置传染病专科医院ღღღ。

  第七十六条国家建立健全重大传染病疫情医疗救治体系ღღღ,建立由传染病专科医院ღღღ、综合医院ღღღ、中医医院ღღღ、院前急救机构ღღღ、临时性救治场所ღღღ、基层医疗卫生机构ღღღ、血站等构成的综合医疗救治体系ღღღ,对传染病患者进行分类救治ღღღ,加强重症患者医疗救治ღღღ,提高重大传染病疫情医疗救治能力ღღღ。

  第七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传染病患者ღღღ、疑似患者提供医疗救护ღღღ、现场救援和接诊治疗ღღღ,按照规定填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记录以及其他有关资料ღღღ。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发热门诊ღღღ,加强发热门诊标准化建设ღღღ,优化服务流程ღღღ,提高服务能力ღღღ。

  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ღღღ、分诊制度ღღღ;对传染病患者ღღღ、疑似患者ღღღ,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ღღღ。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ღღღ,应当将传染病患者ღღღ、疑似患者及其病历记录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ღღღ。转诊过程中ღღღ,对传染病患者ღღღ、疑似患者应当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ღღღ。

  第七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按照传染病诊断标准和治疗要求采取相应措施ღღღ,充分发挥中西医各自优势ღღღ,加强中西医结合ღღღ,提高传染病诊断和救治能力ღღღ。

  第七十九条国家鼓励传染病防治用药品ღღღ、医疗器械的研制和创新ღღღ,对防治传染病急需的药品ღღღ、医疗器械予以优先审评审批ღღღ。

  因重大传染病疫情医疗救治紧急需要ღღღ,医师可以按照国家统一制定的诊疗方案ღღღ,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的药品用法进行救治ღღღ。

  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ღღღ,构成特别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ღღღ,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根据传染病预防ღღღ、控制和医疗救治需要提出紧急使用药物的建议ღღღ,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论证同意后可以在一定范围和期限内紧急使用ღღღ。

  第八十条国家建立重大传染病疫情心理援助制度ღღ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专业力量ღღღ,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ღღღ;发生重大传染病疫情时ღღღ,对传染病患者ღღღ、接受医学观察的人员ღღღ、病亡者家属ღღღ、相关工作人员等重点人群以及社会公众及时提供心理疏导和心理干预等服务ღღღ。

  第八十一条国家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ღღღ,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将传染病防治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ღღღ。

  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ღღღ,根据传染病流行趋势ღღღ,确定全国传染病预防ღღღ、监测ღღღ、预测ღღღ、预警ღღღ、控制ღღღ、救治ღღღ、监督检查等项目ღღღ。各级财政按照事权划分做好经费保障ღღღ。

  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传染病流行趋势ღღღ,在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部门确定的项目基础上ღღღ,确定传染病预防ღღღ、监测ღღღ、检测ღღღ、风险评估ღღღ、预测ღღღ、预警ღღღ、控制ღღღ、救治ღღღ、监督检查等项目ღღღ,并保障项目的实施经费ღღღ。

  第八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规定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基本建设ღღღ、设备购置ღღღ、学科建设ღღღ、人才培养等相关经费ღღღ;对其他医疗卫生机构承担疾病预防控制任务所需经费按照规定予以保障ღღღ。

  第八十四条国家加强基层传染病防治体系建设ღღღ,扶持欠发达地区ღღღ、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的传染病防治工作ღღღ。

  第八十五条国家加强医疗机构疾病预防控制能力建设ღღღ,持续提升传染病专科医院ღღღ、综合医院的传染病监测ღღღ、检验检测ღღღ、诊断和救治ღღღ、科学研究等能力和水平ღღღ。

  开设医学专业的院校应当加强预防医学教育和科学研究ღღღ,对在校医学专业学生以及其他与传染病防治相关的人员进行预防医学教育和培训ღღღ,为传染病防治工作提供专业技术支持ღღ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传染病预防控制信息共享机制ღღღ,利用全民健康信息平台ღღღ、政务数据共享平台ღღღ、应急管理信息系统等ღღღ,共享并综合应用相关数据ღღღ。

  对患者ღღღ、疑似患者治疗甲类传染病以及依照本法规定采取甲类传染病预防ღღღ、控制措施的传染病的医疗费用凯发k8旗舰厅agღღღ,ღღღ,基本医疗保险ღღღ、大病保险ღღღ、医疗救助等按照规定支付后ღღღ,其个人负担部分ღღღ,政府按照规定予以补助ღღღ。

  第八十九条国家建立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ღღღ,提高传染病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保障水平ღღ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部门统筹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ღღღ。

  国家加强医药储备ღღღ,将传染病防治相关药品ღღღ、医疗器械ღღღ、卫生防护用品等物资纳入公共卫生应急物资保障体系ღღღ,实行中央和地方两级储备ღღღ。

  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ღღღ,根据传染病预防ღღღ、控制和公共卫生应急准备的需要ღღღ,加强医药实物储备ღღღ、产能储备ღღღ、技术储备ღღღ,指导地方开展医药储备工作ღღღ,完善储备调整ღღღ、调用和轮换机制ღღღ。

  第九十条国家建立少见罕见传染病和境内已消除的传染病防治能力储备机制ღღღ,支持相关疾病预防控制机构ღღღ、医疗机构ღღღ、科研机构持续开展相关培训ღღღ、基础性和应用性研究ღღღ、现场防治等工作ღღღ,支持相关专家参与国际防控工作ღღღ,持续保持对上述传染病进行识别ღღღ、检验检测ღღღ、诊断和救治的能力ღღღ。

  第九十一条对从事传染病预防ღღღ、医疗ღღღ、科研ღღღ、教学和现场处理疫情的人员ღღღ,以及在生产ღღღ、工作中接触传染病病原体的其他人员ღღღ,按照国家规定采取有效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医疗保健措施ღღღ,并给予适当的津贴ღღღ。

  第九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定期研究部署重大传染病疫情防控等疾病预防控制工作ღღღ,定期向社会发布传染病防治工作报告ღღღ,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传染病防治工作ღღღ,依法接受监督ღღ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下级人民政府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进行监督ღღღ。地方人民政府未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ღღღ,上级人民政府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ღღღ。被约谈的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ღღღ,约谈和整改情况应当纳入地方人民政府工作评议ღღღ、考核记录ღღღ。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不力ღღღ、失职失责ღღღ,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ღღღ,依法进行问责ღღღ。

  (三)对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及其生产企业ღღღ、饮用水供水单位以及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进行监督检查ღღღ;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等部门依据职责对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的采集ღღღ、保藏ღღღ、提供ღღღ、携带ღღღ、运输ღღღ、使用进行监督检查ღღღ。

  第九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ღღღ,有权进入传染病疫情发生现场及相关单位ღღღ,开展查阅或者复制有关资料ღღღ、采集样本ღღღ、制作现场笔录等调查取证工作ღღღ。被检查单位应当予以配合ღღღ,不得拒绝ღღღ、阻挠ღღღ。

  第九十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ღღღ,发现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ღღღ、食品以及相关物品ღღღ,如不及时采取控制措施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ღღღ、暴发ღღღ、流行的ღღღ,应当采取封闭公共饮用水源ღღღ、封存食品以及相关物品或者暂停销售的临时控制措施ღღღ,并予以检验或者进行消毒处理ღღღ。经检验ღღღ,对被污染的食品ღღღ,应当予以销毁ღღღ;对未被污染的食品或者经消毒处理后可以使用的物品ღღღ,应当及时解除控制措施ღღღ。

  根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采取的传染病预防ღღღ、控制措施ღღღ,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封存或者暂停销售可能导致传染病传播ღღღ、暴发ღღღ、流行的食品以及相关物品等措施ღღღ。

  第九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时ღღღ,应当不少于两人ღღღ,并出示执法证件ღღღ,填写执法文书ღღღ。

  第九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度ღღღ,对其工作人员依据法定职权和程序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ღღღ。

  上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发现下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不及时处理职责范围内的事项或者不履行职责的ღღღ,应当责令纠正或者直接予以处理ღღღ。

  第九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职责ღღ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ღღღ。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ღღღ,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有关机关举报ღღღ。接到举报的机关应当及时调查ღღღ、处理ღღღ。对查证属实的举报ღღღ,按照规定给予举报人奖励ღღ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卫生健康主管部门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有关机关应当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ღღ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ღღღ。

  第九十九条卫生健康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等部门发现涉嫌传染病防治相关犯罪的ღღღ,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ღღღ。对移送的案件ღღღ,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审查处理ღღღ。

  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免予刑事处罚ღღღ,但依法应当追究行政责任的ღღღ,公安机关ღღღ、人民检察院ღღღ、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案件移送卫生健康秋元彩香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等部门ღღღ,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处理ღღღ。

  公安机关ღღღ、人民检察院ღღღ、人民法院商请卫生健康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等部门提供检验检测结论ღღღ、认定意见以及对涉案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置等协助的ღღღ,有关部门应当及时予以协助ღღღ。

  第一百条违反本法规定ღღ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未依法履行报告职责ღღღ,隐瞒ღღღ、谎报ღღღ、缓报ღღღ、漏报传染病疫情ღღღ,干预传染病疫情报告ღღღ,或者在传染病暴发ღღღ、流行时未依法组织救治ღღღ、采取控制措施的ღღღ,由上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ღღღ,通报批评ღღღ;情节严重的ღღღ,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ღღღ。

  第一百零一条违反本法规定ღღ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ღღღ,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责令改正ღღღ,通报批评ღღღ;情节严重的ღღღ,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ღღღ:

  (一)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通报ღღღ、报告或者公布职责ღღღ,隐瞒ღღღ、谎报ღღღ、缓报ღღღ、漏报传染病疫情ღღღ,或者干预传染病疫情报告ღღღ;

  (四)未及时调查ღღღ、处理对下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不履行传染病防治职责的举报ღღღ;

  第一百零二条违反本法规定ღღ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未依法履行传染病防治ღღღ、疫情通报和保障职责的ღღღ,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ღღღ,通报批评ღღღ;情节严重的ღღღ,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ღღღ。

  第一百零三条违反本法规定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ღ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责令改正ღღღ,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ღღ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ღღღ,并可以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有关责任人员的执业证书ღღღ:

  (二)未依法履行传染病疫情报告职责ღღღ,隐瞒ღღღ、谎报ღღღ、缓报ღღღ、漏报传染病疫情ღღღ,或者干预传染病疫情报告ღღღ;

  第一百零四条违反本法规定ღღღ,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ღ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责令改正ღღღ,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ღღღ,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ღღღ;情节严重的ღღღ,可以由原发证部门或者原备案部门依法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责令停止执业活动ღღ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ღღღ,并可以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有关责任人员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依法吊销执业证书ღღღ:

  (一)未按照规定承担本机构的传染病预防ღღღ、控制工作ღღღ,医疗机构感染控制任务或者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ღღღ;

  (三)未按照规定对本机构内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场所ღღღ、物品以及医疗废物ღღღ、医疗污水实施消毒或者无害化处置ღღღ。

  违反本法规定ღღღ,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ღ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行政处罚ღღ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ღღღ:

  (一)发现传染病疫情时ღღღ,未按照规定对传染病患者ღღღ、疑似患者提供医疗救护ღღღ、现场救援ღღღ、接诊治疗ღღღ、转诊ღღღ,或者拒绝接受转诊ღღღ;

  医疗机构未按照规定对使用的医疗器械进行消毒或者灭菌ღღღ,或者对按照规定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使用后未予以销毁ღღღ、再次使用的ღღღ,依照有关医疗器械管理的法律ღღღ、行政法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ღღღ。

  第一百零五条违反本法规定ღღღ,采供血机构未按照规定报告传染病疫情ღღღ,隐瞒ღღღ、谎报ღღღ、缓报ღღღ、漏报传染病疫情ღღღ,或者干预传染病疫情报告的ღ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责令改正ღღღ,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ღღღ,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ღღღ;情节严重的ღღღ,可以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采供血机构的执业许可证ღღ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ღღღ,并可以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有关责任人员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依法吊销执业证书ღღღ。

  采供血机构未执行国家有关规定ღღღ,导致因输入血液引起经血液传播疾病发生的ღ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给予行政处罚ღღ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ღღღ。

  非法采集血液或者组织他人出卖血液的ღ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ღღღ,没收违法所得ღღღ,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ღღღ。

  第一百零六条违反本法规定ღღღ,交通运输ღღღ、邮政ღღღ、快递经营单位未优先运送参与传染病疫情防控的人员以及传染病疫情防控所需的药品ღღღ、医疗器械和其他应急物资的ღღღ,由交通运输ღღღ、铁路ღღღ、民用航空ღღღ、邮政管理部门依据职责责令改正ღღღ,给予警告ღღღ;造成严重后果的ღღღ,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ღღ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ღღღ。

  第一百零七条违反本法规定ღღ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ღ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责令改正ღღღ,给予警告ღღღ,没收违法所得ღღღ,可以并处二十万元以下罚款ღღღ;情节严重的ღღღ,可以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相关许可证ღღ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可以禁止其五年内从事相应生产经营活动ღღღ:

  (一)饮用水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擅自供水ღღღ,或者供应的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传染病传播ღღღ、暴发ღღღ、流行ღღღ;

  (二)生产ღღღ、销售未取得卫生许可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ღღღ,或者生产ღღღ、销售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ღღღ;

  (三)未取得卫生许可生产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ღღღ,或者生产ღღღ、销售的用于传染病防治的消毒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ღღღ;

  (五)出售ღღღ、运输本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受影响的相关区域中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或者可能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物品ღღღ,未进行消毒处理ღღღ。

  第一百零八条违反本法规定ღღ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ღ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等部门依据职责责令改正ღღღ,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ღღღ,没收违法所得ღღღ,可以并处十万元以下罚款ღღღ;情节严重的ღღღ,可以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相关许可证ღღ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ღღღ,并可以由原发证部门责令有关责任人员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直至依法吊销执业证书ღღღ:

  (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ღღღ、医疗机构的实验室和从事病原微生物实验的单位ღღღ,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和技术标准ღღღ,对传染病病原体和样本未按照规定的措施实行严格管理ღღღ;

  (二)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凯发官方网站ღღღ,采集ღღღ、保藏ღღღ、提供ღღღ、携带ღღღ、运输ღღღ、使用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传染病检测样本ღღღ;

  (三)医疗机构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ღღღ、检验检测机构未按照传染病检验检测技术规范和标准开展检验检测活动ღღღ,或者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ღღღ;

  (五)公共场所ღღღ、学校ღღღ、托育机构的卫生条件和传染病预防ღღღ、控制措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ღღღ。

  第一百零九条违反本法规定ღღღ,在国家确认的自然疫源地兴建水利ღღღ、交通ღღღ、旅游ღღღ、能源等大型建设项目ღღღ,未经卫生调查进行施工ღღღ,或者未按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意见采取必要的传染病预防ღღღ、控制措施的ღ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责令限期改正ღღღ,给予警告ღღღ,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ღღღ;逾期不改正的ღღღ,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罚款ღღღ,提请有关人民政府依据职责权限责令停建ღღღ、拆除ღღ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ღღღ。

  第一百一十条违反本法规定ღღღ,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未依法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ღღღ,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改正ღღღ,通报批评ღღღ;情节严重的ღღღ,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ღღღ。

  医疗机构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泄露传染病患者ღღღ、病原携带者ღღღ、疑似患者或者上述人员的密切接触者的个人隐私或者个人信息的ღ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部门依据职责责令改正ღღღ,给予警告或者通报批评ღღღ,可以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ღღღ,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ღღღ,对有关责任人员依照有关医师ღღღ、护士管理等法律ღღღ、行政法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ღღღ。

  传染病防治中其他未依法履行个人信息保护义务的ღღღ,依照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ღღღ、行政法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ღღღ。

  第一百一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ღღ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ღ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责令改正ღღღ,给予警告ღღღ,对违法的单位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罚款ღღღ,对违法的个人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ღღღ;情节严重的ღღღ,由原发证部门依法吊销相关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ღღღ:

  (三)拒不接受和配合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的流行病学调查ღღღ,或者在流行病学调查中故意隐瞒传染病病情ღღღ、传染病接触史或者传染病暴发ღღღ、流行地区旅行史ღღღ;

  (四)甲类传染病患者ღღღ、病原携带者ღღღ、疑似患者或者上述人员的密切接触者拒绝接受和配合依法采取的隔离治疗ღღღ、医学观察措施ღღღ,或者隔离治疗ღღღ、医学观察的期限未满擅自脱离ღღღ;

  安排传染病患者ღღღ、病原携带者ღღღ、疑似患者从事法律ღღღ、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的ღღღ,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责令改正ღღღ,给予警告ღღღ,可以并处二万元以下罚款ღღღ;法律ღღღ、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ღღღ,依照其规定ღღღ。

  第一百一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ღღღ,造成人身ღღღ、财产损害的ღღღ,依法承担民事责任ღღ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ღღღ,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ღღღ;构成犯罪的ღღღ,依法追究刑事责任ღღღ。

  (二)传染病患者ღღღ、疑似患者ღღღ,是指根据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ღღღ、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发布的传染病诊断标准ღღღ,符合传染病患者ღღღ、疑似患者诊断标准的人ღღღ。

  (四)流行病学调查ღღღ,是指对人群中疾病或者健康状况的分布及其决定因素进行调查研究ღღღ,提出疾病预防ღღღ、控制措施及保健对策ღღღ。

  (五)人畜共患传染病ღღღ,是指人与脊椎动物共同罹患的传染病ღღღ,如鼠疫ღღღ、狂犬病ღღღ、血吸虫病凯发官方网站ღღღ、包虫病等ღღღ。

  (六)自然疫源地ღღღ,是指某些可引起人类传染病的病原体在自然界的野生动物中长期存在和循环的地区ღღღ。

  (七)病媒生物ღღღ,是指能够将传染病病原体从人或者其他动物传播给人的生物ღღღ,如鼠ღღღ、蚊ღღღ、蝇ღღღ、蚤类等ღღღ。

  (八)医疗机构感染ღღღ,是指在医疗机构内获得的感染ღღღ,包括在医疗机构内发生的感染和在医疗机构内获得ღღღ、离开医疗机构后发生的感染ღღღ,但不包括进入医疗机构前已开始或者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ღღღ。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医疗机构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疗机构感染ღღღ。

  (十一)疾病预防控制机构ღღღ,是指从事疾病预防控制活动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以及铁路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等与上述机构业务活动相同的单位ღღღ。

  (十二)医疗机构ღღღ,是指依法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者进行备案ღღღ,从事疾病诊断ღღღ、治疗活动的机构ღღღ。

  (十三)暴发ღღღ,是指在局部地区或者集体单位短时间内突然出现很多症状相同的患者ღღღ。这些患者多有相同的传染源或者传播途径ღღღ,大多数患者常同时出现在该病的最短和最长潜伏期之间ღღღ。

  第一百一十四条传染病防治中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对ღღღ,本法未作规定的ღღღ,适用有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法律ღღღ、行政法规规定ღღ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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